#10 创业初期,生意没有薪水开支,对吗?【下】【小老板 大知识】

上篇我们问:RM10,000,是M奶茶店赚到的,还是M先生与女士赚到的?中篇我们回答:RM10,000,RM3,000是M奶茶店的利润,RM6,500是M先生与女士的薪水。

为什么要分开薪水还是利润呢?这里我们解释其中的3个理由:

理由1:生意是要有人来运作的
不管是小生意(例如小档口)还是大生意(例如跨国公司),生意都是要有人来运作的。这些“人”可以是老板自己,或者是老板的家人亲戚朋友,又或者是其他人。当然,生意的规模越大,则需要越多人来运作。
只要生意有人,就应该要有“人”的开支(最简单的就是人的薪水)。现在看回上篇M奶茶店财务资料 - 版本1,如果没有仔细了解的话还以为那是奶茶自动贩卖机的生意,所以才没有店员的开支。(其实即使是自动贩卖机的生意也是一定会有“人”的开支,例如维修人员的开支等等。)

理由2:利润可以反映实际财务状况
延伸理由1,上篇的RM10,000营运利润并没有反映该奶茶店的实际利润,因为它并没有考虑到“人”的开支。也就是说,该奶茶店的利润被夸大(Overstated)了。
相比中篇版本3,我们可以看到M奶茶店的实际利润(考虑到“人”的开支后)其实只有RM2,500。也就是说,RM2,500才是老板(M先生)真正赚到的利润(Profit)。其余的RM7,500其实是薪水(M先生也可以自己赚这个薪水,也可以请其他人来赚这个薪水)。
某天,如果M先生决定退休,他可以请3个人来代替做他和他老婆(M女士)的工作,那么M先生与女士每个月还可以从M奶茶店拿到大概RM2,500的钱。

 

理由3:有些合伙生意的老板是不参与做生意的
如果生意的老板只有一人,不管是老板自己拿的薪水还是利润也好,最后生意剩下的钱都是属于那个老板一人的,所以问题不大(老板开心就好)。
但是,合伙生意的老板不只是一人,而且有时候不是每个老板都参与做生意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分开薪水还是利润就很重要了。基本上,有参与做生意的老板应该要拿薪水,然后也可以拿利润,而没有参与做生意的老板则只是拿利润。
这里给一个简单的例子。A与B两人各自出RM50,000一起开一家火锅店。A负责处理火锅店的运作(管理员工,招待客人,等等)。B则只是负责出钱,没有参与做生意。在还没有给A出薪水之前,火锅店的利润为RM11,000。
如果这个RM11,000就A与B平分(各自拿RM5,500),对吗?A一定不同意,因为除了付出RM50,000的钱,他也付出他的时间来处理火锅店的运作。因此A分到的钱应该比B来得多。
假设请人来处理火锅店的运作的薪水是RM5,000,那么A就应该拿到RM5,000的薪水。扣掉A的薪水后,火锅店的实际利润为RM6,000。最后这个实际利润就A与B平分(各自拿RM3,000)。
总结,A拿RM5,000的薪水,然后也拿RM3,000的利润,而B只是拿RM3,000的利润。

下一篇再补充另外的3个理由。


***待续***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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