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2张帖文(或类似的)大家应该也时常看到吧?这类型的帖文在FB或其它社交媒体上很多,当然目的很简单,就是推销商家们各自的商品。
为什么要特别提到以上的帖文呢?除了上篇所提到的ROBA56法令,网上做生意,还须要注意什么呢?
根据CP(ETT)R12法令,网上做生意,至少要让消费者知道商家的以下资料:
顺带一提,以上的资料是要公开给所有的消费者,而不是等有人询问时才提供。也就是说,经常在网上看到的“PM for details”或“PM for price”是违法的。
其实,做生意,不管是网上或网下(实体店),背后是很多法令在运作的。下篇将分享另外一部经常被网上商家们所忽视的法令,敬请期待。
备注:
CP(ETT)R12 = Consumer Protection (Electronic Trade Transactions) Regulations 2012
KPDNHEP = Kementerian Perdagangan Dalam Negeri dan Hal Ehwal Pengguna
***待续***
来源:截图FB网站
为什么要特别提到以上的帖文呢?除了上篇所提到的ROBA56法令,网上做生意,还须要注意什么呢?
根据CP(ETT)R12法令,网上做生意,至少要让消费者知道商家的以下资料:
生意名字(或老板名字),生意注册号码,联络方式(电邮,电话,地址),商品的介绍,最后价钱,付款方式,其它T&C(例如退款条件),运送时间
来源:截图KPDNHEP资料(点击放大)
顺带一提,以上的资料是要公开给所有的消费者,而不是等有人询问时才提供。也就是说,经常在网上看到的“PM for details”或“PM for price”是违法的。
来源:截图Ringgit-Plus网站
其实,做生意,不管是网上或网下(实体店),背后是很多法令在运作的。下篇将分享另外一部经常被网上商家们所忽视的法令,敬请期待。
备注:
CP(ETT)R12 = Consumer Protection (Electronic Trade Transactions) Regulations 2012
KPDNHEP = Kementerian Perdagangan Dalam Negeri dan Hal Ehwal Pengguna
***待续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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